去参加满月宴,没想到在路边等人时却被办案民警当成了嫌疑人;当对方出示警官证要求其上车时,当事人眉县的刘师傅以为遭遇抢劫而拒绝,没想到却遭“误打”而受伤,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。
当事人称在路边被陌生人拉上车
5月10日,说起被打的遭遇,眉县金渠镇田家寨村52岁的刘师傅仍一脸惊恐。刘师傅说,本家侄子喜得千金,5月9日在县城举办满月宴。当日上午他去参加宴席,在县城二道巷南口等人时,迎面突然走来了一名男子。
“30岁左右,上来就问我拿身份证没有,认不认识一个叫××的人。”刘师傅说,突然被陌生人追问,他本能地说“没带身份证,也不认识这个人。”当天他也确实没有带身份证。就在这时,旁边又上来了两个人,其中一人亮出了警官证,并称他们正在执行公务,希望能配合一下。“光看见证件上有‘岐山’‘警察’几个字。”刘师傅说,之前并没有见过警官证,而且对方也没穿警服,是否真的是警察他心里犯起了嘀咕。“他们让我蹲下,我不愿意,他们就让我上车。”刘师傅说,这时他才发现,路边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轿车。他仍不能确认对方的警察身份,以为是遭遇了抢劫而拒绝上车。
“他们连扭带拉把我推上了黑色轿车,坐在后排座上。”刘师傅说,当时还没坐稳,右脸颊不知被谁打了一拳,嘴里随即出血。
“我当时就求饶,说不管咋也不能打人么。”刘师傅说,随后车就往前开,没走出多远,坐在左边的男子对着他左脸颊又是一拳,还没反应过来,坐在副驾驶的男子扭身又是一拳,“正好打在了鼻梁和牙齿上,当时感觉就出血了,我把血水咽进了肚子里。”刘师傅说,这时车里的男子又问他姓名、身份证号以及住址。
“我赶紧都如实说了,可能是觉得把人认错了,他们又走了一会儿就让我下车了。”刘师傅说,临下车前,对方还说“你把我们的事耽误了”。
派出所接警
民警办案时把人认错了
无故遭打的刘师傅下车后记住了黑色轿车的车牌号并报了警。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根据车牌号查到了这辆车的信息:确属岐山县公安局的公车。接警民警在和岐山县公安局通过电话后,确认这辆车正在眉县办案,而对于刘师傅的遭遇,可能是“办案民警抓错人了”。
接警民警让刘师傅先回去看病,所有问题随后再说。
“一开始没觉得怎么样,还回去睡了一觉,没想到睡醒后就感到头脑发胀,鼻梁疼痛。”刘师傅说,这时他又给接警民警打了电话,对方让他自己先去看病。
“10号早上7点多,我刚起床,村支书就来问情况。”刘师傅说,派出所也给村支书打了电话,劝他先看病,所有医药费岐山县公安局都会承担。
10日上午,刘师傅再次来到城关派出所,接警民警说,“就是岐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办案时把人认错了,所以才造成了误伤。”
这位民警说,岐山县公安局领导委托他向刘师傅表示歉意,“我代表岐山县公安局向你说声对不起”。
刘师傅在眉县中医医院拍片后,诊断报告显示,鼻骨中下段似见低密度骨折线影,李姓主治医生诊断为鼻骨骨折,并建议住院治疗。
岐山警方
误伤群众 会承担责任
昨日下午6时,刘师傅的女儿说,父亲无故被打已过去了两天,但岐山县公安局始终没联系他们。随后,记者通过多方努力,联系到岐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。该负责人说:“既然误伤了群众,我们就会承担责任。”刘师傅看病的医药费,他们承诺将全额承担。“我表个态,这个事情我们非常重视,现在我就和刑警大队领导一起向当事人赔礼道歉。”
昨晚,岐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,当天民警在眉县盘查嫌疑人,盘查到刘师傅时,民警上前询问他是否有身份证以及家庭住址在哪,当事人说没有身份证,而且家庭住址也不愿提供,民警就产生了怀疑。
这名负责人说,民警按照法律程序出示了警官证,但刘师傅将警官证抓到手里称“这是假的”,还拿着就走。而民警在讨要的过程中,双方发生了争执,而到底对方怎么受的伤,还需要进一步调查。
昨日,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,根据《警察法》规定,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,经出示相应证件后可以当场盘问、检查。公民必须配合警察检查,这是公民的义务。同时,警方如果确认当事人涉嫌犯罪,可以带回调查;而如果无法确认当事人涉嫌犯罪就采取强制措施,民警就有滥用权力的嫌疑。(记者 周金柱)
编辑:李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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